注意了!3月1日起企业经营范围这样写
来源:优立
时间:2022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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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各界普遍关注企业歇业制度的推出,却忽略了《条例》中貌似不起眼的一句话。而这句话将从3月1日起影响每一家新设乃至既有企业。《条例》第14条规定,市场主体应当按照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国家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已有一段时间,而各地在企业登记实践中多少为经营范围的个性化表述留了口子。但从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所有新设企业都要从国家公布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中,选择条目组成自己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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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以某企业老款经营范围为例,看看按照规范表述改写后,新款经营范围长什么样——抱歉抱歉,手快了。。。应该是下面这张——是的,按照规范表述,经营范围似乎“长胖”了,但好处是。。。好处是加量不加价啊。

那么问题来了——(1)规范表述中找不到合适的条目怎么办?优立:可以使用上位条目或类似条目代替。国家层面考虑到可能因此产生的超范围经营的顾虑,进行了如下规定:企业超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会持续调整和更新规范表述的条目。(2)已设立的企业是否需要修改现有经营范围的表述?优立:一般来说,市场监管部门不会要求企业更改现有经营范围的表述。但企业如出于自身需要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则应按照规范表述对经营范围的内容进行修改。(别走开,广告也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