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因疫情实行“静态管理”已经一个多月。优立陆续接到客户咨询,由于封控,企业员工无法正常到办公室上班,导致合同或其他文件无法盖章,这个时候能否制作一个电子印章代替实物章?先说结论:有一定难度。之所以这么说,主要是因为电子印章不是实物印章的简单电子化,而是包含了数字证书、签名密钥与实物印章的图像。也就是说,电子印章不是我们自己在电脑上“抠”出一个png透明公章就可以的,而是需要将实物公章的印模提交给有资质的机构,由该等机构为我们制作具有前述三个要素的电子印章。只有这种电子印章才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在上海,企业可以在上海市政府的“一网通办”网站免费申领电子印章。申领过程同样需要提交实物印章的印模。除此以外,还需在线提交盖有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扫描版)。由于封控期间无法进入单位,无论是提供印模,还是在格式版本的承诺书上加盖企业公章,都将难以做到。

除了要提供实物印章,企业在考虑制作电子印章时还需要注意电子印章使用方法的特殊性。企业在刻制好电子印章后,每次需要对文件加盖电子印章时,都需要将文件上传到相关系统(如上海“一网通办”的“电子印章”系统),文件在系统中加盖好电子印章后再下载至本地使用。如果相关文件涉及敏感信息或商业机密,则企业难免会有泄密的疑虑。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加盖了电子印章的文件如果彩打出来会和加盖了实物印章的文件很像,但从法律角度,前者只相当于复印件,电子版的才是原件。如果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电子印章,务必注意将电子版保存好。如果丢失了电子版,仅凭打印版是无法确定印章的真实有效性以及文件在盖章后是否发生修改的。 对于有意制作电子印章的企业,优立简单总结如下三点供参考:(1)制作电子印章需要提供实物印章;(2)加盖电子印章需要将文件上传到外部系统;(3)加盖了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件才是原件,打印件视作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