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号此前曾撰文介绍,《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虽于2023年11月7日在国内生效,但离落地还差一个通知的距离(文见:都在说11月7号取消外商投资公证认证了,实际情况是……)。
最近,青岛、北京等地已有企业凭“附加证明书”(取代此前要求的使领馆认证),成功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外资业务。
而以营商环境著称的上海也在11月29日通知一线业务窗口,即日起,《公约》缔约国企业在上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时,登记机关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经中国驻外国使(领)馆认证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而是改为提交所属国公证机关的公证材料和当地有权机关签发的附加证明书。
(图:新加坡的“附加证明书”)
前述通知也特别提醒,对于新的规则,加拿大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卢旺达将于2024年6月5日生效、印度则不适用。这与外交部此前发布的缔约国名单中的备注相一致。
Copyright © 2015-现在 谛代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沪ICP备160107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82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