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虽然香,做不好这一点要白忙
来源:优立
时间:2021年10月18日
原文地址:点击此处
分享:
为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国家推行了简易注销制度。由此,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企业得以更方便快捷地退出市场。然而,部分企业由于对简易注销的条件掌握不够或过于自信,贸然申请了简易注销,而后被相关部门提出异议,导致简易注销申请被驳回,不仅耽误了20天的简易注销公告等待时间,甚至被迫转为普通注销,既回到了繁琐的普通注销手续,又延长了注销的周期。那么,简易注销如何避免踩雷,怎样才能防止简易注销申请被驳回呢?

根据规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此外,市场主体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不应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因此,企业申请简易注销应首先自查,是否存在前述情形。
这里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没有欠缴税款并不等于在申请简易注销时可以高枕无忧。如果企业尚未注销税控系统或尚未缴销空白发票,则主管税务机关仍然会对企业的简易注销提出异议。因此,为顺利进行简易注销,从税务角度,优立往往会在为客户正式提出简易注销申请前完成税务注销,包括(但不限于):(1)结清应纳税款;(2)注销税控系统;(3)缴销空白发票。
为便于企业办理简易注销,上海近期推出了“简易注销异议预检服务”。有简易注销需求的上海企业,可以登陆上海“一窗通”预检企业是否存在被税务与社保部门提出异议的事项。如果存在异议风险,企业可以及时应对,避免简易注销申请被驳回。简单总结一下—— 
最后要提醒的是,因社保费用已由税务局代收,建议拟注销企业在税务注销前首先确认是否还有欠缴社保费用。如在税务注销后发现尚有未缴社保费用,则必须先行恢复税务登记以补缴社保费用,然后才能办理社保注销手续,不仅徒增了注销手续,还拉长了注销周期。要做好简易注销,记住以下四句话很重要(普通注销也适用)——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