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登记改革试点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市局”)的最新通知,自2020年4月30日起在浦东新区和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正式启动企业名称登记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
市局此前在《关于在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试点开展企业名称登记告知承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名称的相同或近似等情形进行计算机比对,导出比对结果告知申请人可能相同或近似的企业名单和可能存在侵权而被强制更名等法律风险,申请人作出相关承诺后,登记机关不再对企业名称是否与他人近似等情形进行人工审查。
公司名称随便起?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会情不自禁地想到两个问题:
1. 我不是西门子,但我明天居然能叫西门子了?(妈呀,幸福来得太突然)
2. 我是西门子,明天大家都叫西门子了,怎么办?
经过试用今天的“一窗通”系统,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你们想多了。
原因在于,并不是所有的拟用名称都能适用“告知承诺制”,说得更确切一些是只有系统判断为中级风险或以下的名称才能以“告知承诺制”申报。系统如果判定是高级风险,则只能改用老方式申报,即仍然进行人工审核。下面举例说明(除了列举的原因,下列名称可能存在多种高风险因素):
1. 字号相同,行业有关联,被判定为高级风险的情形
2. 字音相同,行业部分相同,被判定为高级风险的情形
3. 字号存在包含关系,行业或行业类别相同,被判定为高级风险的情形
最后需要说明几点
1. 即便适用“告知承诺制”,仍有最终无法登记的可能(企业名称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序良俗、公众误解等情形的,登记机关在办理登记时应当不予登记)。
2. 通过“告知承诺制”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两个月(而老方式下则为六个月)。
3. 浦东新区和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企业,也可以按照老方式进行名称申报,在系统中选择“其他区域”即可(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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