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下发《关于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项下部分进口货物适用协定税率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经国务院核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及〈自由贸易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的议定书》,决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对原产于智利的部分进口货品适用协定税率,具体税目税率见附件《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项下部分进口货物协定税率表》。该税率表明确,“木制碎料板,不论是否用树脂或其他有机粘合剂粘合”等30种货品适用2.7%-8%不等的协定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