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部署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支持脱贫攻坚
来源:律商网
时间:2019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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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意见》共21条,主要明确了相关职责分工、工作原则、贫困线索移送和处理、救助线索移送和办理、救助资金保障和使用、多元化帮扶、联席会议制度等内容。其中,《意见》要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贫困当事人的,应当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程序,指定检察人员优先办理,并在办结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案件情况、给予救助情况、扶贫脱贫措施建议等书面材料移送扶贫部门。《意见》还明确,扶贫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贫困当事人的,应当作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在五个工作日内移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