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出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从“加强沟通协调,主动担当作为”、“落实重点任务,确保落地见效”等五方面提出要求。其中,《通知》规定,加快建立完善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执法活动或插手具体生态环境保护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快建立完善立功表彰机制、纠错问责机制、信息共享和大数据执法监管机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全面推进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