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局拟推进初级飞机飞行训练应用工作
来源:律商网
时间:2019年03月12日
原文地址:点击此处
分享:
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发布《初级飞机实施商用驾驶员执照和仪表等级训练适用性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3月26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拟实施商用驾驶员执照和仪表等级训练的初级飞机,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1.构型要求包括“具备前三点式起落架”等五方面;2.性能要求包括“最大起飞重量不小于550公斤”等六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评估要求涵盖“通过评估的初级飞机,根据其评估适用种类,可以用于除螺旋科目外的相应商用驾驶员执照或仪表等级训练、检查和考试”等七部分内容。《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有意开展初级飞机适用性评估的制造厂家,可向中国民航局飞标司咨询初级飞机适用性评估的标准和程序,获取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