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省启动批次
来源:律商网
时间:2019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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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省(区、市)启动批次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规定,2019年启动居民养老基金委托投资工作省份名单为:河北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河南省、广东省、青海省。上述9省确保在2019年底前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签署委托投资合同。《通知》明确,未列入2019年启动名单的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等省(区、市),要尽快将居民养老基金委托投资工作列入议程,抓紧制订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员、确定实施步骤,确保在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实施。《通知》还指出,各省(区、市)要持续扩大居民养老基金投资规模,确保2017年及之后年度新增结余的80%用于开展委托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