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金所就黄金资产管理业务登记托管实施细则征意
来源:律商网
时间:2019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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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发出《黄金资产管理业务登记托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各市场参与主体征求意见,反馈截至3月27日。
《征求意见稿》共六章三十条,涵盖“总则”、“登记托管账户”、“登记”、“托管”等内容。其中,《征求意见稿》明确,发行管理机构、登记托管机构首次登记前,应在黄金资产管理业务登记托管系统完成注册,办理注册应提供包括“受托证明材料(资金托管机构提供)”等材料。《征求意见稿》指出,黄金资产管理产品撤销、提前终止或到期的,发行管理机构应在产品撤销、提前终止或到期后的1个月内,通过黄金资产管理业务登记托管系统办理该黄金资产管理产品的终止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