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21批指导性案例
来源:律商网
时间:2019年02月25日
原文地址:点击此处
分享: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发布第21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下称《通知》)。
根据《通知》,最高法院发布的第21批共6件指导性案例,均为涉及“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性案例,主要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保函欺诈纠纷、海难救助合同纠纷、信用证开证纠纷、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纠纷等问题。其具体包括“指导案例107号《中化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诉蒂森克虏伯冶金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指导案例108号《浙江隆达不锈钢有限公司诉A.P.穆勒-马士基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