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制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
来源:律商网
时间:2019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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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财政部发布《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下称《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指引》对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职责及权限、议案审议程序、报告制度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股权董事依法行使“根据所在金融机构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按照本指引规定的议案表决权限,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上独立、专业、客观地发表意见”等六项议案审议职责。《指引》提出,股权董事的议案表决权限分为以下两类:一、涉及重大事项的议案,严格按照派出机构的投票指示和要求,发表意见并投票;二、一般性议案,由股权董事根据个人判断进行投票,派出机构认为必要时,可对股权董事给予风险提示。《指引》还强调,股权董事在履职过程中未按派出机构有关规定及所在金融机构章程正确行使职责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