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中国结算修订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
来源:律商网
时间:2019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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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2019年修订)》(下称《指引》),并同步下发通知,对相关事宜作出安排。《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指引》明确,上交所会员可以参与上证LOF交易、分级基金分拆合并等业务;经上交所及中国结算认可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交所会员还可参与上证LOF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按上交所和中国结算相关规定办理参与上证LOF业务手续。根据通知,上交所上市开放式基金成立后、上市前,可以申请办理场外份额转托管至场内业务;上市前暂不办理申购、赎回和场内份额转托管至场外业务,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上交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上市后的业务种类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