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就《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规则》征询意见
来源:律商网
时间:2019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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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3月3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实施特种设备许可的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和省级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范围包括许可类别、许可项目和许可参数级别。《征求意见稿》明确,申请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许可的单位应具有法定资质,具有与许可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场所、设备设施等资源条件,建立并有效运行与许可范围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具备保障产品本质安全的技术能力。《征求意见稿》还指出,许可证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证》,其有效期均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