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涵盖“落实基本药物全面配备”、“确保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做好基本药物供应管理”、“开展基本药物监测评价”等五方面内容。其中,《通知》明确,确保基本药物主导地位。按照基本药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功能定位,公立医疗机构制订药品处方集和用药目录时,应当首选国家基本药物。《通知》还要求,提升基本药物使用占比。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地方实际和公立医疗机构功能和诊疗范围,合理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备品种、金额的要求并加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