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要求
来源:律商网
时间:2019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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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下称《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通知》明确以下四个方面:一、工作的基本原则。二、对已取得海域使用权但未利用的围填海项目的实施要求。三、依法处置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围填海项目。四、工作的具体要求。其中,《通知》指出,对《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下发前已完成围填海但依然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区域,要求加快开发利用。对已取得海域使用权但未利用的围填海项目,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指导海域使用权人进行必要的生态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