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 - 公司注册_代理记账_资质许可_一站式服务!

热线电话

400-098-6078

首页 > 商事新闻 > 财政部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后企业增资财务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后企业增资财务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财政部 时间:2021年08月20日 原文地址:点击此处 分享:

  财资〔2021〕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有关中央企业、中央金融机构

  为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做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企业财务通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现就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后企业增资财务处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社保基金会和各地方承接主体(以下统称承接主体)作为财务投资者,按照企业划转基准日账面值确认出资,并登记入账。

  二、登记入账后,企业发生财政资金注入、企业增资等新增资本事项时,承接主体有权按照实际享有的股权比例缴纳出资。

  三、企业新增资本时,按照承接主体及企业其他股东的不同增资情形分别处理:

  (一)承接主体及企业其他股东按持有的股权同比例缴纳出资的,各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二)承接主体或企业其他股东未按持有的股权同比例缴纳出资的,应以增资前最近一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基础,承接主体享有的净资产账面值不减少为原则,按规定计算确定增资后企业各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

  四、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后,新设立企业认缴资本分次注入时,按照本通知执行。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印发前相关工作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在印发后按照本通知进行调整。

  六、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增资相关事宜,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  政  部

  2021年8月5日

优立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优立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优立提供企业登记、工商调档、财税代理、资质申请、虚拟办公室租赁等多项服务。优立的专业团队具备丰富的外资企业服务经验,能快速理解各项政策法规,并迅速为客户定制经济、便捷、专业的执行方案。优立服务过的客户累计达3000多家,不乏世界五百强企业,也有新兴创业公司,涵盖各行各业,优立处理过的项目包括境外投资备案、合并分立、外资并购内资、外资转内资、VIE架构的搭建与拆除、跨国总部认定、电子商务公司设立、基金公司设立等等,类型丰富。选择优立——优行优为立信立本,您值得信赖的企业服务顾问!

客服电话: 400-098-6078
客服QQ:2124292988
业务合作:hezuo@diidai.cn
服务咨询:zixun@diidai.cn
投诉建议:tousu@diidai.cn
平台网址:www.diidai.com; www.diidai.cn
联络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
邮政编码:200122
友情链接:优立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5-现在 谛代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沪ICP备160107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82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