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浦 东 新 区 人 民 政 府
2020年 第4号
为进一步优化特殊物品入境管理程序,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更好促进上海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上海海关、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决定实施特殊物品入境监管检疫改革试点。现公告如下:
一、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张江地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工作,在张江科学城试点建立入境特殊物品安全联合监管机制(以下简称“联合监管机制”),实行多部门联合管理。
二、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作为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监管,成员单位包括浦东新区商务委、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科经委、生态环境局、建交委和上海海关等单位。
三、联合监管机制负责对辖区内单位的相关资质、信用情况、生物安全自控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将诚信优质的企业纳入《张江科学城入境特殊物品试点单位名单》(以下简称“白名单”);对试点企业拟入境的特殊物品,开展来源、安全性、研发生产的合理需求等的风险评估,并出具《张江科学城试点单位出入境特殊物品通关证明》。
四、上海海关凭《张江科学城试点单位出入境特殊物品通关证明》和企业提交的其他随附材料,简化流程,办理《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口岸凭以验放。白名单以外的单位仍按现行审批流程办理入境审批程序。
五、各成员单位对口岸海关放行货物依照法定监管职责,落实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上海海关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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