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来源:律商网
时间:2019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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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涵盖“总体要求”、“明确审核范围”、“规范审核程序”、“把握审核内容”等内容。其中,《意见》指出,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以农业农村部名义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文件,都应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意见》明确,农业农村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应在报审前由部法规司进行合法性审核。法规司对材料的完备性、规范性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书面或口头要求起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或说明情况;未按要求补充材料或说明情况的,可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