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局就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征意
来源:律商网
时间:2019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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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发《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反馈截至3月29日。
《征求意见稿》共六章三十八条,涵盖“总则”、“申请与受理”、“技术审查与批准”、“专用标志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外地理标志产品在华保护,由该产品所在原产国或地区地理标志保护的原申请人申请,经原产国或地区地理标志主管部门推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征求意见稿》指出,国外地理标志产品在华保护申请需提供包括“国外地理标志产品在华保护申请书”、“申请人名称和地址、联系电话,在华联系人、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中文书面材料。国知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对申请材料形式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