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进一步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压缩通关时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对有关监管证件所涉海关规章进行梳理和修订,形成《修订对照表(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 > 信息公开 > 征求意见 >”系统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hgfg@customs.gov.cn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所涉海关规章修订对照表(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
海关总署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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