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担保介绍
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资金(以下简称“农业担保资金”)是指本市专门设立用于支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涉农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涉农贷款担保的资金。
二、支持对象
本市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涉农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三、支持业务范围
农业担保资金支持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市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规划,有利于促进本市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业务范围包括:
(一)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菜果茶种植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
(二)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
(三)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包括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
(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和相关领域。包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农业生产资料制造、农用物资及农副产品流通、农业科技等。
四、业务品种及期限
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品种为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授信额度
单户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重点扶持单户在保余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农业信贷担保业务。
六、担保比例
市担保中心对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的担保比例为贷款本金的90%。
七、主要合作银行
市担保中心已与全市45家银行开展合作,主要包括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等。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可通过上述银行进行申请。
农业担保保费收取标准
农业信贷担保费率一般为担保额的0.5%—1.5%/年。对于农业主管部门推荐类或符合《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运作规则》中规定的重点支持类的农业经营主体,市担保中心予以优先支持并给予担保费率优惠。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的担保费由各合作银行代为收取,应统一划入市农业信贷担保资金专户。
具体收费标准(每年)如下:
注:重点支持类是指《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运作规则》中规定的“重点支持类企业”,包括处于成长期的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吸纳就业型、节能环保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领域、三农领域和“四新”经济领域的中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