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公 告
2018年 第12号
为支持办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保障进口食品顺利入境展销,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第76号)等规定,上海海关特制定《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临时注册指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临时注册指引
2.进口婴幼儿配方乳品(配方乳粉和配方液态乳)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申请表》等样式、填写说明、填写示范
上海海关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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