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商外资〔2018〕190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
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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